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的业务行为,甲方(客户)、乙方(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网上理财服务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网上理财”是指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各专业公司通过网站www.pingan.com向客户提供的网络自助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产品账户查询、变更、交易、信息订制等。 “用户名”是指客户申请注册网上理财获得的登陆账号。 “密码”是指确认客户身份的数字信息。客户获得密码的方式有:客户在申请注册网上理财时自行设置;公司通过密码封或其他方式给客户下发初始密码。 第二条 甲方权利、义务、须知 一、权利 (一)甲方自愿申请注册乙方网上理财,经乙方审核同意后,将有权使用网上理财服务。 (二)甲方在注册期内有权暂停或注销网上理财以及变更注册信息。 (三)甲方对乙方网上理财如有疑问、建议或意见时,可通过登陆乙方官方网站或致电95511进行咨询和投诉。 二、义务 (一)甲方前往乙方下属各专业公司客服中心(客服柜面、营业网点)办理网上理财注册、注销或变更等手续,须提供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和其他乙方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填写申请表,并签名确认。甲方须保证所填写的申请表和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对于因甲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使用网上理财服务应直接访问乙方官方网站并登陆网上理财功能区。 (三)甲方须妥善保存本人的用户名、密码,并对以该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的网上理财操作负责。 (四)甲方应按照机密的原则设置和保管密码: 1.避免使用生日、电话号码等与本人明显相关的数字作为密码; 2.不得将密码提供给除法律规定以外的任何人; 3.收到初始密码后应通过登陆网上理财或致电95511尽快重新设置密码; 4.应定期更换密码并牢记; 5.在电脑或电话上输入密码时,应防止旁人或不安全设备窥视; 6.不应在网吧等公共场所使用网上理财服务。 (五)甲方在使用网上理财服务结束后,应点击页面上的“退出”按钮终止当前服务,不应以关闭浏览器的方式终止。 (六)甲方发现密码泄漏、遗忘,应及时办理密码重置手续。 (七)甲方在使用网上理财服务过程中,所提供的注册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进行变更。由于未及时变更导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长期不使用网上理财服务,应暂停或注销网上理财。 (九)甲方不得有意诋毁、损害乙方声誉或攻击乙方网站及网上理财系统。 三、须知 (一)甲方可根据本人拥有的乙方下属专业公司的某类有效产品(服务)申请注册网上理财,申请通过后,乙方除可以使用该类产品(服务)的网上理财服务功能外,还将获得使用其他类产品(服务)的网上理财服务功能的权限。 (二)甲方能够使用某类产品(服务)的网上理财服务的前提是甲方拥有该类产品(服务),且乙方提供了该类产品的网上理财服务功能。 (三)甲方可直接登陆网上理财功能区进行暂停或终止网上理财及变更注册信息等操作。甲方暂停网上理财后,将在暂停期间内不能使用网上理财服务,待暂停期结束后,方可重新使用;甲方终止网上理财后,其用户资格将被注销,甲方须重新申请注册网上理财,且经乙方审核同意后方可重新使用。 第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一)乙方有权利根据甲方所提供注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是否符合乙方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决定是否受理甲方的注册申请。 (二)乙方有权利对网上理财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并不需要事先通知甲方。 (三)甲方存在有意诋毁、损害乙方声誉、攻击乙方网站及网上理财系统、利用乙方网站或网上理财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活动等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向甲方提供网上理财服务,并保留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乙方根据甲方提交的网上理财操作指令办理业务,对所有使用甲方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甲方所为,操作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乙方办理业务的有效凭据。 (五)乙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甲方提交的网上理财操作指令,不承担任何责任: 1.乙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或不完整等; 2.甲方未能按照乙方的网上理财操作流程规则进行操作; 3.甲方所拥有的乙方下属专业公司的产品(服务)发生失效、过期、终止、作废等情况; 4.不可抗力或或其他不属于乙方过失的情况。 (六)乙方拥有网上理财功能区所有内容的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非经乙方授权,甲方不能擅自修改、复制、存储、传送、抄袭、分发这些内容,以及将这些内容用作商业或公开用途。网上理财功能区的内容包括: 1.网上理财功能区的文字、软件、声音、图片、录像、图表、广告 2.电子邮件 3.网上理财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义务 (一)乙方在法律法规许可和甲方授权的范围内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有保密义务,但以下情况除外: 1.应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披露; 2.经乙方同意披露; 3.乙方官方网站《法律安全》规定的其他个人信息披露事由。 (二)乙方对于网上理财系统所使用的相关软件的合法性承担责任。 (三)乙方负责为甲方办理网上理财注册手续,并按照甲方提交的网上理财操作指令办理业务及提供服务。 (四)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网上理财服务咨询,并在官方网站上公布功能介绍、问题解答等内容。 第四条 网上理财证券栏目特别条款(提示:本条款仅适用于证券栏目用户) 一、电信部门的通讯线路故障、通讯技术问题造成乙方官方网站系统不能正常运转而给广大股民带来的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乙方网站系统发生故障,本公司负责及时修复,但因网络系统发生故障造成股民的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地震、火灾、电脑病毒、黑客入侵及其他各种不可抗力引起停电、网络系统故障毁损、电脑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证券投资人的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乙方网站提供的行情数据来自专业证券机构,乙方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即时性和稳定性,股民据此行情数据进行股票投资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乙方网站提供的有关股评、个股分析、大势研判等文章大部份来自权威媒体机构或由证券持证专业人士提供,但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乙方不保证信息的可靠性、真实性与正确性,证券投资人依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证券投资人的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特别条款未尽事宜,以网上理财服务协议为准,如有冲突以特别条款为准。 第五条 法律适用条款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无明文规定的,可适用通行的金融惯例。 本协议是乙方的其他既有协议和约定的补充而非替代文件,如本协议与其他既有协议和约定有冲突,涉及网上理财服务内容的,以本协议为准。 第六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交争议,深圳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终局的。 第七条 协议的中止和终止 甲方自行暂停网上理财,甲方在暂停期间不使用网上理财服务,本协议在此期间中止。 甲方自行注销网上理财或被乙方终止网上理财服务,本协议即为终止。 第八条 协议的效力和生效 本协议的任何一条或数条被确认无效,都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本协议自甲方完成网上理财注册起生效。 |